2012年1月16日 星期一

買房子要注意隔音效果

住展雜誌 2011-05-11
冠德建設在中和市捷運景安站推出共構建案「冠德美麗景安」,有消費者購買後發現冠德採「輕質灌漿牆」為隔戶牆,隔音效果很差,隔著走廊對門鄰居沖馬桶、說話,甚至男女嘿咻聲都聽得到,毫無隱私,近二十名住戶將向冠德求償。
輕隔間牆是用沙、水泥和保麗龍混合而成,隔音效果較差,通常只用於室內裝潢,而冠德建設在住戶之間的隔戶牆壁竟然也使用輕隔音牆,難怪會有噪音互相干擾。民眾今後買房子時要避免噪音,必須特別注意隔戶牆的隔音效果。
建築法令中沒有清楚規範
目前我國建築法令中,並沒有清楚規範隔音標準到底是多少?有關隔音牆的相關法規,主要是「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訂定的施工規範,要求隔音板的材質,其穿透值(STC) 都應有二十五dB以上。也就是說,要使用能減音二十五分貝以上的防音材質,然而,這個施工規範主要是規範設置在高速公路兩旁的隔音牆,對於一般民眾住家的隔音牆並不適用。
法院曾經審理一件建商因隔戶牆的隔音效果不佳,而被住戶控告的案例,北慶建設多年前在南投縣草屯鎮興建「北慶大衛王廣場」十二層大樓,住戶指責建商將隔間內牆由原契約約定的磚牆違約改用隔音效果不佳之波麗龍輕薄皮隔間,導致居住隔音效果不佳,要求與建商解約,建商並應返還購屋款。
民眾今後買房子時要避免噪音,必須特別注意隔戶牆的隔音效果。
隔音不佳構成的重大瑕疵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認為,房屋牆壁關係到住戶居住使用安全及寧靜,其材質是否堅固,隔音效果是否良好,自屬重要事項,依雙方契約規定,房屋內牆應採二分之一B磚牆隔間,而建商卻改用輕鋼牆施作,其隔音效果顯較二分之一B磚牆為差,縱其價格較高,但其功能既較差,構成房屋的重大瑕疵。建商未依約施工,即欠缺其所保證之品質,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判決建商應分別賠償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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