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高層建築中繼機房

1. 高層建築受到建築法及消防法規的規範於一定條件下需設置中繼機房
(1)消防中繼機房:消防幫浦全閉揚程與押入揚程合計在一百七十公尺以上時
消防中繼幫浦在消防上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提供消防水管足夠的水壓來滅火,以及供應低樓層的水,一般供給大樓的水塔位於頂樓,樓層太高時,各樓層同時使用水,易造成水壓不足,此時,中繼幫浦就發揮功用。
(2)給水中繼機房:高層建築物高度每超過六十公尺者,應設置中繼幫浦
當自來水送至大樓底下的蓄水池後,高層建築利用2段式或3段式抽水,先用加壓馬達將水抽至中間樓層的水箱,然後再抽往頂樓的水箱,而位於中間樓層的水箱,一般稱之為「中繼水箱」。
2. 中繼水箱對大樓住戶的影響
(1)
條件:
◎消防中繼機房:消防幫浦全閉揚程與押入揚程合計在一百七十公尺以上時才會有中繼機房
◎給水中繼機房:當大樓高於60米才會有「中繼水箱」的規劃
(2)機房位置:依建案規劃
(3)易產生的問題:中繼水箱上下左右的戶別,易有噪音、潮濕等問題,由於機房內還有水箱、馬達及發電機等設備,中繼機房最大的問題就是噪音及潮濕,噪音的來源來自幫浦的運作,而水箱內大量的水則是導致潮濕的主因。
 (4)規劃:放置中繼機房的房間內有抽水馬達及發電機等設備,牆壁及樓地板都會較一般厚
 
(5)解決方法:加強隔音設備,如採用噪音較小的馬達,設置雙層牆來隔音,降低噪音
3. 中繼機房裡面會有兩種可能設備.
(1)單純只有設置消防水箱/消防泵浦,如果是這樣,啟動運轉的機會不高(火警或補水時才會啟動)
(2)另一種就是超高大樓就需要在中繼水箱室設置民生用水水箱及補水泵浦,如果是,啟動頻率會高很多
4.法規依據:
(1)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NO251:高層建築物高度每超過六十公尺者,應設置中繼幫浦,連結送水管三支以下時,其幫浦出水口之水量不得小於二千四百公升/分,每增加一支出水量加八百公升/分,至五支為止,出水口之出水壓力不得小於三五公斤/平方公分。
(2)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NO.183全閉揚程與押入揚程合計在一百七十公尺以上時,增設幫浦使串聯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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